成都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律师 一 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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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怎么规定?四川成都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办理合并?

2019年3月24日  成都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cdcnflls.com/

  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当股份有限公司对其他公司吸收合并以后,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吸收合并登记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提交相关文件,同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

  吴刚,成都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不但拥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而且也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擅长于解决各类与公司法务相关纠纷,执业多年处理近千件公司法务纠纷案件,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企业和当事人高度认可。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怎么规定?

  一、新公司法在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方面的修改:

  1、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

  (1)将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中的“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删去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八十一条第三款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3)将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中的“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4)删去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三款有关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的规定。

  2、为了进一步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期限。

  (1)删去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有关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的规定;

  (2)将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中的“一次缴纳的发起人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发起人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修改为“并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二、对新公司法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的解读:

  1、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零元也能办公司吗?

  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低了公司注册的门槛,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零元也可注册个公司。但是他也指出,在现实中,这种零元注册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在商业经营合作中,零元的注册资本,使得公司的信誉和认可度,都会让人产生怀疑。而且,办理公司,仅仅有注册资本远远不够,还需要公司运作成本、经营场所等。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可以冲击虚假垫资

  虚假垫资是由于注册资本登记的最低限额的限制而产生的。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创业者在注册公司时,不必为了拿不出注册资金而借助中介的渠道完成注册。

  虚假垫资主要有两种形式:

  (1)非法中介利用假资金票据帮助公司创办人办理注册手续(实际验资账户并无资金);

  (2)非法中介以借贷形式,将钱高息贷给公司创办人,注册完毕后,由公司创办人归还本息。前者违法,后者则踩在监管红线上。

  成立公司不仅涉及股东的权益,更关乎债权人的利益,虚假垫资的直接后果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一旦出现负债、破产等情况,债权人的利益就无法得到保证。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办理合并?

  1、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2、合并各公司至少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三次,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已满90天;

  3、合并各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合并各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合并各公司之间订立合并协议;

  6、报原审批机关批准;上市公司的不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存续的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交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3、合并各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合并的决议;

  4、合并各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

  5、合并各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6、合并各公司清偿债务和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合并后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被吸收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合并各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合并的决议;

  3、合并各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

  4、合并各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共同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5、合并各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事程序:

  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登记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注销通知书》;或者领取《登记驳回通知书》。

  办事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变更登记费按注册资本计算,1000万元以内部分按 0.8‰收费,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内部分按0.4‰收费,1亿元以上部分不收取费用。已按注册资本计算缴纳的登记费部分,不再收取费用。注册资本无变化的,收取变更登记费100元。工本费10元。

  吴刚 四川成都知名律师,承办公司法务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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