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律师 一 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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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并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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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可能带来的潜在危机和风险 律师在外资并购中的作用

2022年1月11日  成都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cdcnflls.com/

  吴刚律师,成都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企业并购可能带来的潜在危机和风险

  核心内容:企业并购,就是指企业间的兼并与收购。在国际上通常被称为;MergersandAcquisitions;,简称;M&A;。M&A的主要特征是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重组活动。在本文中,的将为您介绍企业并购的潜在危机和风险,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并购的潜在危机和风险:尽管兼并和收购是推动公司增长的最快途径,兼并的优势也很多,但是根据统计显示70%的并购案是以失败告终,如洛阳春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将;小舢板;硬捆绑成;航空母舰;结果规模扩大了,资产创利能力却下降,使企业陷入了经营的陷阱。


  企业并购潜在危机和风险主要体现为以下几方面:


  营运风险。即企业并购完成后,可能并不会产生协同效应,并购双方资源难以实现共享互补,甚至会出现规模不经济,比如整个企业反而可能会被并入企业拖累。


  融资风险。企业并购往往需要大量资金,如果企业筹资不当,就会对企业资本结构和财务杠杆产生不利影响,增加企业财务风险。


  反收购风险。如果企业并购演化成敌意收购,被并购方就会不惜代价设置障碍,从而增加企业收购成本,甚至有可能会导致收购失败。


  安置被收购企业员工风险。在实施企业并购时,并购方往往会被要求安置被收购企业员工或者支付相关成本,如果并购方处理不当,往往会因此而背上沉重的包袱,增加其管理成本和经营成本。


  资产不实风险。由于并购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有时并购方看好的被并购方的资产,在并购完成后有可能存在严重高估,甚至一文不值,从而给并购方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企业并购往往是把双刃剑,运用的好企业发展极快,企业竞争力增强。反之,问题百出、陷阱重重。因此企业在进行并购时,只有经过客观、详尽的评估分析,采取科学的方法作好企业并购整合规划工作,才能真正实现企业并购的目标。





律师在外资并购中的作用

  核心内容:外资并购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购并双方很难独立完成,需要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的协助。尤其是律师,其提供的法律服务在外资并购活动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律师以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企业提供并购战略方案,选择并购法律结构设计,尽职调查,给出价格确定及支付方式的安排;统一协调参与收购工作的会计、税务、专业咨询人员,最终形成并购法律意见书和一套完整的并购合同和相关协议。本文中的将为您介绍律师在外资并购的四个阶段中发挥的作用,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通常,一项外资并购活动的实施,通常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即并购预备阶段、并购调查阶段、并购签约阶段和并购履约阶段。


  预备阶段的法律实务


  从买方的角度看,并购预备阶段为自买方初步确定目标公司起至买方完成收购前的准备工作止的期间。从卖方的角度看,并购预备阶段为自卖方做出出售决策起至拟定出售计划、初步确定买方止的期间。该阶段的法律服务内容主要为,协助买方收集目标公司的公开资料和信息,通过对公开资料和信息的分析以确定有无障碍影响并购活动的进行,通过综合研究公司法、证券法、竞争法、税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确定该项并购活动的合法性与可行性。


  外商在并购初期选择并购对象时就应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判断所选择的目标公司所在行业是否允许外商并购,不允许外商独资经营的产业,并购行为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份;因并购而使企业变成外资企业的,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需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产业,并购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或非国有企业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调查阶段的法律实务


  买卖双方洽商后,如果达成初步协议,则会签署意向书或备忘录,就双方所达成的协议,作为继续进行磋商、审查评价的基础。通常来说,意向书是否构成合法有效的合同,完全看当事人的意向而定。其中较常见的具有约束力的条款,例如:保密条款、排它性条款、股份锁定条款、费用分摊条款等。此外,还须额外签订并购运作的时间进程表,详述双方在各时段时间安排应尽义务。


  尽职调查是律师在外资并购中最主要的工作之一,也是律师容易出现疏漏的阶段,已经出现过因律师调查不到位,对委托人承担赔偿的判例。由于了解目标公司的实际状况对于买方决策是否进行并购至关重要,因此,买方律师起草的调查清单必须详尽,以充分了解被并购方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法律地位、资金资信、财产状况、债权债务、纳税情况、合同规章、纠纷诉讼、人员社保等,保证获得详尽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将并购的风险、潜在风险降至最低。作为卖方律师而言,首先也要对并购方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从资信情况、支付能力和经营实力等角度对并购方的行为能力先作个确认,确认其有无交易资格;其次要了解外资并购方开出的清单,对于清理目标公司的各类问题,适时进行法律技术的处理和包装,最终顺利完成并购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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