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清算流程一般有以下几个程序,首先是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公司进行清算公司资产,然后是核定公司债务,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最后还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和处理公司资产等程序。
吴刚,成都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从事公司法务经验,执业以来,擅长出奇制胜,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依据法律,结合事实,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诉求,从而解决问题是吴刚的追求。年均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百起,担任多家单位和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一、公司已经出现了公司解散的事由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介绍的事由主要包括: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2条予以解散。
二、成立清算组
公司解散事由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接手公司事务
清算组的工作流程: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上述通知以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
1、成立清算组的时间,清算组的人员、地址、电话等。
2、申报债权的时间,准备的资料(债权的有关凭证材料)。
3、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但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后才申报的,清算组不予登记。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确认完毕)。
(四)处理未了结的业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
(六)执行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
(八)到工商局办理《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到税务局办理完税证明,取得《核准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银行销户取得销户证明;持上述文件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持公司印章到到公安局办收缴企业印章的证明。
(一)成立清算组。
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不同,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六十日内至少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申报债权。
(四)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公司财产分割。
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六)注销执照。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吴刚 四川知名律师,承办股权纠纷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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