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律师 一 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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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代持股份如何规避风险?产生股份代持的有哪些?

2019年6月19日  成都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cdcnflls.com/

  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

  吴刚,成都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特别是在处理公司法务纠纷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处理了大量公司法务纠纷的法律事务。始终有两个坚守,一是时刻保持一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一是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真诚待人,合法维权,踏实工作,是我不变的的执业信条。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为您提供最为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代持股份如何规避风险?

  1.保证股份代持协议为有效协议,如果拿不准,建议咨询律师或相关专业人士;

  2.选择可以信赖的人士作为合作对象,需要考虑对方的信誉、做事方式,比如名义股东的选择其实不太需要其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但是信誉品质为首要考虑,其次就是会不会发生负债的情形,等等,慎重的选择应该是一切交易规避法律风险的基本前提,而不是合同条款的设置或者纠纷或麻烦发生之后的救济;

  3.股份代持协议的条款,务必仔细考量、量身定制,至少上面所提及的法律风险在合同中都应该有所反映且规定较为合理的防控条款。主要的条款至少应该包括:

  (1)交易的性质(股份代持关系、谁是实际出资人、谁实际享有股份之权利等等);

  (2)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比如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义务,名义股东的忠实义务等等;

  (3)谁来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比如:参加股东会议、领取分红,以及另一方的监督以及知情权等等;

  (4)关于出现特殊情形的处理,比如: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等;

  (5)要详细规定如果出现名义股东擅自处分股权或者不当行使权利或实际出资人不履行出资义务等重要责任时,双方应向对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落实到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的计算数额层面;

  (6)其他条款。

  4.如果股份代持比较重要,可以考虑设置其他担保措施来保证各方履行各自的义务。

产生股份代持的有哪些?

  产生股权代持的原因非常多样。实践中,常见原因一般包括如下几类:

  ●规避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外资准入政策、行业准入政策、股东人数、持股比例、禁售期或者对于特殊身份如公务员投资等的限制。在该种情况下,若该实际出资人出资比例较高,往往会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事务,实际履行股东权利。

  ●出于保护出资人隐私,某些出资人出于各种考虑不想在公司信息中显名,比如不想暴露个人财富情况、竞业禁止等。

  ●出于商业运作的需要,实际出资人的身份不利于公司商业合作的开展等。

  ●出于对公司控制权的考虑,创业型公司创始人为保证控制权而对分配给员工股权激励部分的股份进行代持。这种情况对于股东权利的履行,名义股东往往反映的是他自己的意志。

  吴刚 四川成都知名律师,承办公司法务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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